第一百四十四章,枣树林里的尸坑
第一百四十四章,枣树林里的尸坑 (第2/2页)密密麻麻尸体堆叠在一起,数量惊人,至少有二三十具。
而且这些尸体都明显是被雷击烧焦。
这数量……忽然让陆越想起先前刘队长发来的信息,里面提到了账本里失踪了二三十人。
是巧合还是说这些尸体就是被夺舍的那些鬼物?
可是这些失踪的夺舍鬼物为什么在这里?
而且还是这种死法,这其中有什么说法不成?
从周围土壤来看,这棵枣树明显刚被挖走不久。
如果真是千年枣树再加上雷电落下形成的极品雷击木,被挖走倒是很正常,想来即便幕后老板再舍得,也没理由半价送给他们真正的千年雷击木。
但千年雷击木蕴含的雷电之力不容小嘘,即便是神藏四重天的超凡者也不可能将起拔走。
除非不计代价!
拿超凡者的命去换取这颗千年雷击枣树。
但事实上超凡者都很惜命,这情况不成立。
陆越一脸凝重,脑海中闪过一个想法。
这树坑里面的夺舍鬼物难不成是因为拔树而死?
刘铁柱之前说过的话,在雷电天气后,他曾经开车拉出去一趟货,里面就有一颗枣树,或许就是这一颗千年枣树。
这背后那位马老板能驱使这些夺舍鬼物?
连超凡者都惧怕的雷击木,那些夺舍鬼物不可能自己出现在这里,这背后果然就不是单纯金钱交易。
仔细一想,这次夺舍事件中,那些鬼物不仅拥有人类身份,还同时具备鬼物能力,这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超凡者。
然而真正的超凡者万里挑一。
镇魔司有过统计,底层鬼物复苏数量普遍多余超凡者。
这种夺舍方法可以造就一批另类的“超凡者”。
而且还是可以供幕后黑手驱使的“超凡者”。
网上曾经流传过一个段子,假如你有一万不需要吃喝、不要工资、不知疲惫,无条件臣服你的特种兵,你会干什么?
肯定不是去打螺丝,这其中能干的事情可就多了!
并且随着夺舍生意做大做强,数量还会上升。
正当陆越思索幕后之人的真实想法之际,突然感应到有人前来,一扭头发现是煞星李虎队伍里那位面对轮胎人一脸傲气的超凡者。
但此时对方却扛着一颗树朝他们走了过来。
不,是朝林道长走去。
“道长,这是您的树,刚才有些废物想捡漏,被我老大发现,让我将这雷击树送到您手里。”那超凡者语气恭敬。
“岂有此理,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尊重生命,顺应自然,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……”林道长一眼便认出了那棵树,有些生气,对着来人便是一番滔滔不绝的教诲。
那人有些懵,但一想到对方能轻易驱散雷击枣树中的雷电之力,显然是位深藏不露的高手,于是默不作声,摆出一副虚心接受批评的模样。
就连陆越也有些好奇,这转变也太大了吧。
前倨而后恭……
“罢了,事已至此,多言无益,你走吧。”
“道长,我们老大还让我带句话,希望能与您切磋一番,只分高下,不决生死。”那人说出此行目的。
林道长闻言,一脸茫然:“????”
他竟然被人邀战?
林道长干咳两声心虚道:“道门中人向来不争强好胜。”
他心里非常清楚,打架绝非他擅长的事,而且易耗精力,有损寿元,他还想多活几年继续研究养生之道。
“只要您接受,我们老大愿意拿出十万现金作为出手酬劳。”
一旁的陆越瞠目结舌。
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武痴,花钱求人打架?
林道长连连摇头,极力解释法治社会,禁止私斗。
“道长,我们老大喜欢跟高手交锋,一向秉持公平原则,如果您不慎被我们老大所伤,后续医药费、精神损失费、误工费,我们一律承担,只要能让我们老大尽兴一战。”那人不死心地继续劝说。
林道长见状,连忙向陆越使眼色,示意他赶紧撤离。
“道长,您不回答,我就当您默认了……”
林道长脚底踉跄,险些摔倒,好在最终成功摆脱。
“现在这世道,怎么都喜欢打打杀杀?”
“这个世界不缺乏天才、猛人,但夭折的天才、陨落的猛人比比皆是,就说我那个方师弟,以前也很猛,可是后来还不是发生一些事消失了一段时间。”
“陆师弟,你可千万别跟他们这些疯子学坏。”
“这年头,活得长才是硬道理。”
林道长一路上絮絮叨叨,感慨万分。
“无论你是风华绝代的天才,还是力压群雄的猛人,这世间总是天外有天,人外有人,一味争强好胜,有违养生之道,终不过是昙花一现……”
林道长喋喋不休地阐述着养生的益处,并强调养生应从娃娃抓起,既要注重心态调养,也要保养身体,不要动不动就打打杀杀。
陆越听得越发觉得林道长似乎有着佛门血脉,就像传说中的唐僧,唠唠叨叨个不停。
“林道长,其实最好的养生就是干掉你的敌人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林道长有些发懵。
“干掉敌人,剩下的都是朋友,心态好自然活得长。”
林道长:“????”
这是什么歪理,怎么感觉这师弟跟他方师弟一样。
接下来的时间,陆越一边利用充电桩不断汲取雷击树中的雷电之力,一边跟随林道长寻找合适的雷击木。
皇天不负有心人,最后时刻二人终于找到两颗百年份适合制作法器的雷击树。
陆越与林道长各自挑选了一根,扛在肩上便走。
向枣树园外赶去。
通过林道长介绍,陆越还了解到一些冷知识。
这雷击树目前只是雏形,要想更好地使用,还需找专业人士进行加工,若是非专业人士擅自加工,很可能会毁掉这颗雷击木。
这其中涉及到许多制作法器的深奥理论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