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3章 乌合之众
第113章 乌合之众 (第2/2页)众人听闻一片哗然,今天早上是人命官司,下午又是这样的惊天大瓜!
他们只知道墨韵楼换了老板,但是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事情。
县令下令让人去把王大勺找来,林青溪叫上大哥二哥,以及周贤一起到了之前的屋子,让方正把潘子给带去衙门。
以防被追债的人认出来,他们拿着背篓罩住潘子的脑袋,用板车拉着他到了衙门。
他们声势浩大,也不怕赌坊的人认出来抢人。
当他们到衙门的时候,正好王大勺已经被带到衙门,他一致否认此事,并且指证慧娘污蔑。
林青溪上前:“大人,我们知道慧娘的事之后,帮慧娘把潘子给找到了。此人已经跟我们认罪,并且给出了证据。”
林青溪从袖中掏出证据:“此物是当初潘子和王大勺一起伪造的契子。上面的签名以及手印都不是慧娘的。”
狱卒过来把契子收了拿到县令面前。
县令查看之后颔首道:“潘子呢?你怎么说?”
潘子看着县令,身子不由得抖了起来,连忙说:“大人,这都是这个姑娘伪造的!她……她屈打成招啊!您看看我身上的伤,全是她和方正打的!”
方正听闻,着急道:“放你娘的狗屁!”
县令拍了拍惊堂木:“安静!林青溪,这东西你是从何而来?”
“是潘子跟我们说的,从城隍庙里找到的。潘子说,这上面的手印是王大勺的,签字也是他。大人您让人检验一下不就知道了?”
县令立刻派人去检查王大勺的笔迹已经手印。
对比一番之后,师爷说道:“大人,确实是王大勺的笔迹和手印。”
慧娘此时委屈道:“大人,当初王大勺跟我说他被人欺骗,才把墨韵楼给贩卖了。她是我相公的弟弟,我把他当家人,便决定不和他计较,大不了重新开一个小餐馆另起炉灶。但是没想到这一切都是他设下的局,最后他却成了墨韵楼的老板。”
县令诧异地看着慧娘:“这字迹明显不是你的,还能被骗?”
慧娘摇头:“他和潘子欺骗我,说有一个合作,用了一些障眼法骗我在一张卖店铺的契子上签了字,必须在确定银货两讫的时候才能签的。如果我想反悔,就必须拿出千两银子退还给潘子。我自然没这么多钱……
不过我后来才知道那个契子本身就是没用的!必须得去衙门办理。可是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,墨韵楼已经易主了。”
“原来这么回事。”
慧娘接着道:“这份契子是王大勺写上我的名字把店铺的老板换成了他自己。这个是一式两份,衙门里也应该有另一份才是。”
县令派人去找墨韵楼这份留档文件,在这里店铺也是需要找衙门注册留档,换老板也会向衙门申报。
很明显王大勺一边瞒着慧娘,以为她的失误把店铺卖了,另一边自己偷偷拿着假的文件去衙门换了老板。
县令看着衙门找到的文档,对比一番,有些怒了。
“混账!这种置换不应该是店铺老板本人换吗?怎么能出这样的纰漏!当初的置办人呢?”
捕头犹豫着上前:“大人,当初的置办人是天叔,他本人在去年已经病逝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