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造孽巴沙出克后背勒活滴
第1章 造孽巴沙出克后背勒活滴 (第2/2页)“近日天气稍凉,台风或能带来些许清爽。”见舅舅又发微信来,正棠思及换房时,将儿子之名加诸其上,似乎不妥。江城、海岛之房皆以子名,江城者,又为别墅,房产税之议已久,终有落地之日。又思及亦非良策,江城龙湖之电梯公寓虽属妻子,但城中写字间终究占了自己首套之指标。欲行假离婚之事,又觉有辱教授之名。念及此,遂回微信曰:“舅舅,吾欲与老爷子及小妹共购房,能否请您为吾起草一协议?小妹出资二十万,余下贷款吾负责,并约定产权比例及收益等事宜,以昭公信。”
敢问此契约之约,岂非为防小妹未来有变,而预为之计乎?”
“首付由情庆出,按揭则应由老爷子担之,其上应书老爷子与小妹之名,并明产权之比例与收益之分配,是否如此?”
“然也,当使之确凿无疑。”
“善哉,若小妹他日有变,亦仅能分其应得之部分,即二十万及其增值部分。”
“且其为不动产,难以轻易分割。”
“然,小妹握有主动权,收益则依出资之比例而定。”
“吾欲使此契牢不可破,即使小妹单方面同意,亦无法变动,将此次拆迁所得之费,稳稳地化为小妹名下之不动产。”
善哉,若小妹能铭记汝之心意,则甚幸也。
余欲再掷数百金,以将契约赴江城市公众处,行公证之事,并置二公众。盖因签约之际,或需老爷子亲笔署名,借此良机,一则行公证,再则立一委托公众,使老爷子将此项权利委余办理。且余有转委托之权,自此以后,无需老爷子署名,余之署名即老爷子之署名也。此行将签三字。
“契约备案后方能公证乎?何其速也?”
“望舅舅于协议中增一条,许老爷子单方面委托他人(皇莆正棠)全权代理出租、出售、分割收益、权利等事宜。”
皇莆正棠与舅舅微信沟通至此,忽念尚需与当事人沟通,遂发微信于小妹曰:
吾妹,今吾归江南,将偕姊往扫墓,乃父母、叔公、大姑之坟。欲往瞻仰之。汝何时归区政府履职乎?吾等抽空相见,共议此事,如何?吾意先以吾二人之名签合,购屋宅(吾以父之名代吾)。日后汝欲得屋则得屋,欲得金则随时可取。若将屋赠侄儿,金则依长期定额存单之息计之。(如此,汝不必忧按揭贷款之事,此贷款由兄支付。)
旅梦三更烛影照,归心千里尘埃起。发此微信,皇莆正棠心中隐有不安,亦忆及小妹往昔之事:
小妹较兄皇莆正棠小十岁。或因年岁相差甚远,平日交流甚少,又兼乡野之地,风土人情淳朴而复杂,故兄妹之间情感或有隔阂。然小妹之纯真善良,始终铭记于心。每思及此,不禁感慨万千。
古之遗风,重男轻女,尤以兄长学问优而掩百瑕。奈何二妹学业不济,致使家族及里中同侪皆蒙皇莆正棠学霸之阴翳。妹与姊异,姊信兄朴直,而妹则惧且不任信。此症结之所在也。
“若吾妹当年从吾劝,于姨母家待姊,共赴江城;或吾更主动,即飞迎之,岂有今日之纷纭?”皇莆正棠自语,兼怀歉意与悔意。然大妹正华之态,意外且慰,问及拆迁新居是否别户,答曰:“祖父母年高,需人侍奉,同居为宜。”此即小丫妹私奔留难题,大丫姊大度露真情之所言也。
纷扰世间,大江东去,水势滔滔,谁又能明察秋毫?有诗云:
烛影重重夜未央,归心切切意茫茫。
兄妹情深杳杳隔,忆妹纯纯泪汪汪。
学海滔滔妹未济,兄名熠熠痛加伤。
愿时缓缓能回转,共赴前程少徨徨。
欲知后续之详,请观第二章《无交冒事孽像滴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