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0章 高薪工作,附赠老婆
第180章 高薪工作,附赠老婆 (第2/2页)“再后来就是米蕊结婚而且怀孕的事情被曝光到网上了。那之后我就联系不上冯林浩了。”
“审判长,我所说的这些,全部都是真的!我有我们的聊天记录为证,还有冯林浩给我转账的记录!”
冯林浩张了张嘴想为自己辩解。
但却发现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了。
律师刘峰好像也已经放弃了,连头也不抬,盯着桌面发愣。
连第二被告都倒戈做原告的证人了,冯林浩的戏彻底没得唱了。
……
【眼见他起高楼,眼见他宴宾客,眼见他楼塌了】
【冯林浩的粉丝别睡了,你们的偶像塌房了!】
【婚姻竟然被当作交易的物品,实在是太可恨了,冯林浩能不能退圈,以后不要再出现在观众的面前了,否则我见一次骂一次】
【支持退圈封杀,这种劣迹艺人不配当艺人】
【吵什么吵,就这么一点事。今天我们大家之所以欢聚在这里,是为了庆祝又一位顶流走下神坛,今天,我要敬冯林浩,感谢他,分享他的垃圾人生!我也发自内心地祝愿他,从此以后,和整个娱乐圈一起发烂,发臭!】
很快,在群情激愤的氛围下,审判长宣布了此次案件的判决结果。
“现在宣布米蕊诉冯林浩、廖鑫华共同欺诈一案的判决结果。”审判长说道。
“本院认为,一、结合本案原告举证证明,本院认为两被告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事实,欺骗原告米蕊,骗取结婚登记;该行为已违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,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对受害人的离婚的诉讼请求,予以支持。”
“二、在被告冯林浩拒绝亲子鉴定的情况下,本院结合原告举证,依照法律规定,被告冯林浩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,结合原告举证,本院对亲子关系予以确认。”
“三、两被告以落户为由欺骗原告进行结婚登记,属于欺诈行为,本院对两被告由此产生的协议及资金往来,不予认可。”
“综上,本院判决如下:”
“一,对第一被告冯林浩与原告腹中胎儿的亲子关系予以确认,判令第一被告冯林浩,自原告孩子出生之日起,每年支付3000万元抚养费,直至孩子成年;”
“二,准予原告米蕊与第二被告廖鑫华离婚,双方个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、股票、基金、房子、车子等,全归个人所有,不进行财产分割。”
“三,第一被告冯林浩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;第二被告廖鑫华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。”
“四,本案诉讼费1200元,由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共同承担。”
听到自己可以跟廖鑫华顺利离婚了。
米蕊一边用手摸着肚子,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审判长。
而被告席上的刘峰,在冯林浩的授意下,当庭表示不服这个判决结果,还会继续上诉。
这一纸判决结果,即将轰动整个娱乐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