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至少得死一个
第4章 至少得死一个 (第2/2页)“去第二家。”
然后是第三家、第四家,翟远在不同的报馆里进进出出,直到身后跟了六七个不同报馆的记者。
香江这座城市虽然不大,但报社却比比皆是。
尤其这两年影视业兴起,八卦小报、杂志更如雨后春笋,每天出版的大小报纸超过五十份。
“靓仔,你真的见到谭永麟带了两个学生妹上酒店?”
“会不会认错人呀?你再仔细想想,免得浪费大家时间。”
“是喽,人家大明星的行程你怎么知道,不是骗我们吧?”
记者们把翟远围在中间,七嘴八舌。
翟远面色悲痛,眼神中带着仇恨和坚定:“他带走的其中一个学生妹,就是我女朋友。”
沉默震耳欲聋。
几个记者面面相觑,下一秒纷纷露出激动之色,看向翟远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座金矿。
甚至连第二天的头版标题都已经想好:
《谭永麟偷食两女玩到脚软,未成年苦主捉奸惊心胆寒!》
只要拍两张照片,就能把标题玩出花来,这是港媒的传统艺能。
就好像后世四大天王里的阿城,与女友阿琳恋爱时,两人在家里待了一天多时间,翌日新闻标题《阿琳屠城33小时!》。
某女星胸部扁平,被港媒起外号叫‘零波排骨’,后来这位女星用科技改头换面,但等她生孩子的时候,港媒又跳出来贴脸开大,称她是‘人造人造人,锥子脸追子’。
主打一个油盐不进。
“总之你们不肯帮我的话,我去联系其他报馆。”
翟远咬着嘴唇,微微昂头,作出副受了委屈,却又倔强不肯低头的表情。
黑社会是香江常见的问题,引不起记者们的兴趣,况且报道出去说不定第二天报馆都被烧光。
但明星八卦不同,吸睛且安全,顶多收几封律师函,那玩意拿来擦屁股都嫌硬。
翟远笃定,这些小报记者绝不会放过这条新闻。
果然,他话音刚落,几个记者立刻把胸脯拍的梆梆作响,义正词严。
“哥哥仔你放心,大家都是男人,当然要互帮互助,我现在就陪你去酒店抓人!”
“这班明星实在过分,我帮你曝光他!”
“靓仔,天涯何处无芳草啊,如果你肯让我做个专访,我把我妹妹介绍给你!”
这时候他们反而不去怀疑会不会受骗。
毕竟哪有男孩子会用自己的清白去造谣啊。
“多谢各位大哥!”翟远感动的揉了下眼睛:“麻烦你们在这里等我五分钟,我去隔壁买点东西,然后立刻带你们去酒店。”
他说完直奔马路对面的一处市场,三晃两晃便消失在人潮里。
“搞什么鬼啊?”一名记者伸长脖子望向对面。
“他会不会是去买凶器?这种年轻人最容易冲动。”另一名记者缓缓说道。
“玩的这么大?如果是真的,要不要拦住他?”
所有人陷入沉默,不再开口。
对记者来说,第一手新闻就意味着名与利,闹得越大他们赚的越多,在报社的地位也会水涨船高。
讲良心就不要捞这行,没有主动往翟远手里递刀,已经是他们的道德底线。
过不多时,翟远重新出现在马路对面。
但与之前不同的是,他身上多了一件黑色外套,连吊牌都没来得及撕。
“各位大哥,可以走了,我给你们带路!”
翟远紧了紧外套,招呼记者们往市区方向走去。
几名记者紧随其后,目光不住打量翟远身上那件有点宽大的新外套,心中猜测他多半将凶器藏在了里面。
学生仔为情所困,当街刺杀乐坛天王?
记者们互相对视,皆看到对方眼里闪烁的光芒。
宛如嗅到血腥味的苍蝇。
天王和学生,今天至少得死一个!